反腐败缺一不可的三大“法宝”
2008-03-03 17:06:25.0
    世界上任何地方包括中国在内反腐败,有三大法宝都是缺一不可的,它们是:“人民民主”、“舆论监督”和“制度保障”。这三大法宝都是相辅相成、丝丝相扣,并且是同等重要的。
    “人民民主”就是让人民拥有知情权、参与权和决策权,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,就是说决策要透明,必须大白于天下。任何事情暗箱操作的空间多大,腐败的空间就有多大,包括人事权、财政权、行政权等一切权力的运作莫不如此,只有让权力运作公开透明,让这些权力运作受到人民的监督,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行为的产生。
    “舆论监督”是“人民民主”的必要补充,也是监督人民合法行使“人民民主”权力的重要手段,起双保险的作用。腐败行为绝大多数都处于隐秘状态下,总是需要做一些遮人耳目的动作,为大多数人所不知情,但是再精美的伪装终归是伪装,总会露出一些蛛丝马迹,露出破绽后就需要有人去揭发、披露,这就需要发挥“舆论监督”的作用;另外任何民主都不能没有制度约束,不然就会陷入无政府主义,或者通过民主产生一个野心家,也因此需要“舆论监督”的力量来监督民主的运作。
    “制度保障”,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有“人民民主”,有“舆论监督”,没有行之有效的“制度保障”,反腐败的成果也终将毁于一旦。毛主席依靠思想教育、舆论监督,甚至到后期通过无政府的人民民主,保证了其在世时期和其去世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,腐败在中国都还是一种异端行为,但是30多年过去后,再来看反腐败问题,只是增加了一笔反腐败经验聊作财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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